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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202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禁止占用耕地挖湖造景或者擅自在耕地上绿化造林、种植草皮、堆放固体废物、填埋垃圾,以及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占用耕地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