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