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9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09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