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统计法》所指的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项目分类,由国家统计局规定、调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