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有统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统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