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二十四条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