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 第二章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96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法和国家规定编制发布的统计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禁止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