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 第七十六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税务机关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