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三章 税款征收 第四十七条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