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二章 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条 国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振兴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