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 第六十九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强迫种子使用者违背自己的意愿购买、使用种子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