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 第八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八章 种子进出口和对外合作 第五十三条 禁止进出口假、劣种子以及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进出口的种子。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