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 第六章 私营企业的财务和税收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私营企业的财务和税收 第三十九条 私营企业投资者的工资收入和税后利润分配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