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对职工劳动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合同期限;

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