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七十八条 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八条 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