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 第七十七条 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七条 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