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 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 第六十四条 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四条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