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99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