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1990年) 第五章 生活、卫生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199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生活、卫生 第二十五条 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