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26年)
  3. 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4.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26年) 第五节

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五节 释放和安置帮教

第五十八条 监狱在罪犯服刑期满或者假释之前,应当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出监教育,以巩固教育改造成果,提高其出狱后尽快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第五十九条 罪犯服刑期满或者被赦免后,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并与罪犯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县级安置帮教机构做好人员衔接。 第六十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教育引导,鼓励支持其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引导其参加社会保险,促进其重新融入社会。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第六十二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