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 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第四十条 对在监察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监察官、监察官集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