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五章 重要地理单元保护 第一节 自然保护地 第八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八百六十五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五章 重要地理单元保护 第一节 自然保护地 第八百六十五条 国家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建设,尊重自然规律,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 第八百六十四条 目录 第八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