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三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第四节 渔业资源 第七百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百九十四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三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第四节 渔业资源 第七百九十四条 渔业生产应当坚持养殖为主、适度捕捞,实现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改良水域条件、人工投放苗种、投放鱼巢、灌江纳苗、营救幼鱼、移植驯化、消除敌害、引种栽植等措施,增殖渔业资源。 第四节 目录 第七百九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