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三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七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百七十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三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七百七十条 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应当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经依法批准后进行。 第七百六十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