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三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七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百六十八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三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第一节 土地资源 第七百六十八条 国家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及有关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的法律等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 第七百六十七条 目录 第七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