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百四十二条
第七百四十二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全国海洋生态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生态灾害应对工作,采取必要的灾害预防、处置和灾后恢复措施,防止和减轻灾害影响。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应对措施,防止海洋生态灾害扩大。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生态灾害应对工作,采取必要的灾害预防、处置和灾后恢复措施,防止和减轻灾害影响。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应对措施,防止海洋生态灾害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