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 第一节 森林 第七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百零六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二章 生态系统保护 第一节 森林 第七百零六条 国家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贵动物和植物生长繁殖的林区、天然热带雨林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依法建立自然保护地,加强保护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森林野生动植物保护。 第七百零五条 目录 第七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