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十章 核设施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六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六百一十七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十章 核设施放射性污染防治 第六百一十七条 进口核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没有相应的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采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相关标准。 第六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六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