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