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第五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百二十三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第五百二十三条 退役风电机组叶片、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动力电池等产品的拆解、处置应当加强污染防治,按照规定开展精细化、无害化拆解、处置。 第五百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