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第五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百二十二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第五百二十二条 产生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五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五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