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八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三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百零八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八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第三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控制农药和化肥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三百零七条 目录 第三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