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二百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百五十九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二百五十九条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 第二百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二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