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防治 第二百一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百一十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气污染防治 第二百一十条 燃煤电厂和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国家鼓励燃煤单位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脱汞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技术和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百零九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