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生态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 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第九章 目录 第一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