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十二节 违反生态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第五编 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二章 法律责任分则 第十二节 违反生态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在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或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或者海域用途的,由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第十二节 目录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