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章 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千零六条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三章 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农村节能工作,增加对农业农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的资金投入。 国家鼓励、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第一千零五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