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节 清洁生产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六十三条 第四编 绿色低碳发展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节 清洁生产 第九百六十三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和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和推广应用。 第九百六十二条 目录 第九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