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七章 生态修复 第九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三十七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七章 生态修复 第九百三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机制,制定和完善生态修复效果的评估标准、技术指南等。 国务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生态修复成效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修复成效评估工作。 第九百三十六条 目录 第四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