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七章 生态修复 第九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二十三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七章 生态修复 第九百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编制生态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生态修复等相关专项规划。 第九百二十二条 目录 第九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