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七章 生态修复 第九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二十二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七章 生态修复 第九百二十二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统筹重点流域和重要区域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工作。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的保护与修复工作。 第九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九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