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 第五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九条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应当大力开展环境科学基础理论、环境管理、环境经济、综合治理技术、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自然环境合理利… 第三十条 文化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环境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