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八十七条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六条 目录 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