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六十一条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十一条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