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六十二条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十二条 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