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百二十二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本法第十六章第二节最高额抵押权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