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五十九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