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 第五章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第四十六条 通过年度核验的港口设施,由省级交通(港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或者其授权的人员(仅限授权1名)在《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正、副本上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前款所指的主管领导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应当向交通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