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 第三章 保安评估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保安评估 第二十三条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完成后应当送交通部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