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提高水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